长期以来,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活动的惯例,然而企业因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且占用周期长、负担重。特别是一些中小微企业为了多投标不惜向银行和社会机构借款来交纳保证金的情况屡见不鲜,给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了较大负担,不利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结合我市近年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违约极少的实际情况,我市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有关政策。
首创全国“零门槛”投标。2022年11月11日,印发《关于鼓励免收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新发改公管〔2022〕411号),真正明确了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政策。政策文件指出,鼓励和支持招标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免收投标保证金。对重大项目、确需收取的,全面推行保函(保险)、信用承诺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指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2022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2023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我市政策的出台略早于国家文件出台政策时间,此举使近30年的投标缴纳保证金的制度成为历史。
“组合拳”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紧盯投标人行为,一经发现失信行为追缴投标保证金,对于影响恶劣的失信行为,或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处罚信息及时依法公开。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示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受理投标人对免除保证金政策执行不到位情况提出的异议。三是加大行政监管力度,行政监督部门对本地区免收保证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的随机抽查机制,重点检查招标人未落实免收保证金政策等情形。
简化交易流程。以往投标人主要采取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从所在地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并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绑定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办理退还保证金等,手续较为繁琐。中标人从缴纳保证金、中标人公示、合同签订到退还保证金平均需要耗费31.5天。而取消投标保证金后,或使用保函(保险)、信用承诺等方式,可避免缴纳、退还等繁琐流程,该步骤所花费时间由过去按天计算缩短为按分钟计算。
降低交易成本。截止目前,共有216家投标企业通过信用承诺方式免缴投标保证金1.87亿,涉及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5.23亿。经测算,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取消后,每年可至少为企业减轻8亿元的短期资金周转负担,从而激发市场活力。
杜绝腐败风险。按照以往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缴纳金额通常为5000元至80万元不等,金额较大,易滋生腐败现象,如个别招标人挪用保证金,与投标人串通、不收或假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违规代收等,免收投标保证金将从根源上解决保证金腐败问题。
减免投标保证金政策实施后,得到市场主体一致好评,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的改革网、中国发展网、营商环境看河南等媒体均进行宣传推广。我市将继续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把“为企业轻装上阵再减负”当做后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一系列改革创新办法。针对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环境,通过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交易电子化推动交易平台数字化转型,创新应用场景,打通信息共享渠道,挖掘数据价值,精简办事流程,全面提升交易服务能力和数字化水平,为交易主体提供“一站式”交易服务体验,力求服务更有温度、共享更有广度、交易更有深度、监管更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