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全面落实落细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为了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固始县财政局发布了《固始县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及《固始县政府绿色采购指南》,全面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政府绿色采购,将绿色采购理念贯穿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实现各个环节节能、环保目标。
全面践行绿色采购理念。固始县财政局根据《固始县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及《固始县政府绿色采购指南》文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要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践行绿色采购理念,落实绿色采购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综合考虑节能环保、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因素,带头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确保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时,明确对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小微企业,按上限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推行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固始县财政局鼓励采购人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通过制度内嵌的方式将国家关于节能环保相关政策要求嵌入现有采购文件模板中,保证所有编制发布的采购文件均明确节能环保相关需求。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固始县财政局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凡拟采购更换的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应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打造绿色供应链。固始县财政局要求各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效益,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低耗和易于资源利用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完善采购标准和制度,综合考虑产品设计、采购、生产、包装、物流、销售、服务、回收和再利用等多个环节的节能环保因素,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在政策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尤须加大落实力度,扎实有效推进绿色采购。下一步,固始县财政局将加强绿色采购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绩效评价标准,将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纳入部门或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不断优化监督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