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构建新模式,我市出台了《信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我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昭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购房成本和门槛将大幅下降,房地产企业也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空间。
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行购房契税补贴。具备条件的县区可开展购房契税补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的,中心城区由所在辖区按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二手商品住房已缴纳契税的100%给予奖补。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力度,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家庭信阳购房享受本地市民公积金贷款同等优惠。
调整房贷标准,降低首付比例。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名下在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县、区内无成套住房,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过住房,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信贷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5%。
支持合理需求,落实惠民政策。按照实力强、评级优、市场化程度高的标准,县、区政府可按照市场化方式,选取满足“一现、两防、三合适”(“一现”即收购房源应为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手续齐备,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两防”即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切实防范道德风险、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地方国有企业经营风险;“三合适”即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应当应当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条件的,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进行收购,房源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
推行“交房即交证”,优化市场定价。优化流程、限时办结,推动测绘、验收、缴税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实现商品住房交房时即取得《不动产权证》。同时,市、县(区)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干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开发企业按照市场供求自主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并公示一房一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