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服务保障外摆经营 规范夜间经济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为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和夜间经济服务管理,营造干净整治、方便快捷、舒适安心的营商环境、消费环境,市城管委办公室近期组织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对中心城区便民服务点、特色街区及夜市经营秩序进行了调研,并走访了部分商户、流动摊贩、周边群众及部分办事处、社区相关人员,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兼顾城市秩序、经营需要及公众便利等因素,聚焦商业载体、外摆经营、夜市摊点三大类,出台了中心城区外摆经营服务保障和夜间经济执法工作14条指导意见。

  针对“马路市场”乱象,辖区城管部门、办事处社区应坚持“规范设施、疏堵结合、依法治理”原则,在不妨碍交通秩序、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占用城市绿地的前提下,全面排查已设置的各类便民服务点,充分听取周边群众意见,统筹区域功能定位、便民生活圈打造,结合便民服务点现状和商贩经营需求,因地制宜、科学划定设摊经营场所,确保“进得来、留得住、真便捷”。


  良好的环境秩序,需要共同发力。指导意见明确,各辖区要指导督促商业载体、街区商户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即包卫生,门前卫生整洁、无垃圾杂物积存、无污水横流;包秩序,门前停车秩序良好、公共设施无损坏;包绿化,门前花箱、绿植、树穴完好无杂草垃圾。对责任落实好的商户,辖区部门可颁发“文明商户”流动红旗,允许对其外摆范围进行优化调整,但对责任落实差的限制经营外摆行为。


  推行“一米线”经营管理,对需求外摆经营的商户,主动巡查对接,统筹进行施划;结合经营习惯、周边现状、经营类别,对修鞋、修车、缝补、配钥匙等“小摊点”进行改造提升,引导规范经营;规范餐饮门店外摆时间,早9点前,晚6点至10点,布设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理散落垃圾杂物,做到客走桌净、摊收位洁等。


  坚持将服务挺在前,注重柔性执法管理。环卫部门根据商户经营时间优化商业载体及沿街商户、摊贩经营区域垃圾收运时间,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地面油污清洁行动,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经营区域整洁。对商业载体区域、夜市经营区域实行错时管理,特别是早、夜市消费高峰时段,城管执法人员主动引导流动商贩至就近便民区域规范经营,做好车辆停放引导服务,指导商户摊贩文明经营,保障经营活动规范、市容秩序良好,以主动赢得互动、传递温度,办好群众“针头线脑”烦心事,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城市“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