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四举措”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为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的相关要求,商城县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四举措”部署开展政策措施自查清理工作,以公平竞争审查为基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强化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发挥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推动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近日下发自查清理工作文件,组织各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和做法自查清理工作,细化清理范围,明确清理原则,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落实审查责任,强化刚性约束。明确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开展清理工作,确保“应清尽清”。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县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实施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报县政府决定。


聚焦社会关切组织限期整改。针对自查后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和实际情况,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有关程序,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等处理,限期组织整改。鼓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补足”公平竞争审查。


健全长效机制,保持清理常态化持续巩固自查清理成果,坚持“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按照审查基本流程,落实内部审查制度,严格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动态清理,杜绝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情形发生,着力解决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打造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商城县将聚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和有效性为目标,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加强审查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和第三方评估,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