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信阳市第三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公告

深入贯彻《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信阳市工作且自愿参与营商环境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经营主体代表以及律师、会计师、新闻记者、社区居民等群体。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责任心,处事公道,实事求是,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愿意承担监督员职责,主动接受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关心经营主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监督工作;

  (三)熟悉相关行业或系统内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善于发现问题;

  (四)无违法、违规、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在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

)参与营商环境调研、座谈、明察暗访及投诉核查等工作;

)对全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情况实施监督;

)了解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

)收集社会各界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及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聘任期内每年向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提交一份优化营商环境建议书。

四、纪律要求

(一)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

(二)不得以监督员名义从事与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被监督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三)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履职过程中,遇到利益冲突情形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未经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同意,不得以监督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或者参加社会活动。

、聘任期限

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期为2年,期满后自动解聘。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动解聘。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履职实效及个人意愿,适时进行人员解聘或增补。

六、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按要求填写《信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于619日前发送至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邮箱(xysyshjzx@126.com),联系电话:0376-6221206

)组织审核。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决定聘任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颁发聘书。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任人员颁发信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证书及聘任文件,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附件:信阳市第三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报名表

 

信阳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202665

          附件


信阳市第三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报名表

 

   

 

性别

 

年龄

 

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寸)

   

 

健康状况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工作类别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经营主体代表、律师、会计师、新闻记者、社区居民等)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手机)

 

主要工作经历

 

营商环境方面建议

或问题线索

 

工作单位意见

 

                                   

 

                                 20266月  日

(加章)

 

本人承诺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