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加力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的通知》(商流通函〔2025〕564号)和《河南省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豫商建〔2023〕27号)等文件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全面深化我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将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促进强大国内市场、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及扩大就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决定在全省分批次开展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培育工作。按程序通过评价并被省商务厅、财政厅培育为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省财政给予相应的资金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概念定义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定义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形成的集商业、生活、文化、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生活服务圈。结合实际情况,可将一个社区、居民小区单独划分为一个便民生活圈,也可将多个社区、居民小区合并为一个便民生活圈。
二、培育对象、标准
(一)对象。省辖市建成区和县(市)建成区内符合标准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二)标准。依据商务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业态分型表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要素,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南省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自评表(试行)》(附件2),从业态齐全、功能完备、模式先进、服务优质、党建引领、满意度高等6方面设置了12项具体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各地据此开展初评。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城市(含县城)街道办事处(镇)为申报主体,对辖区内符合标准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进行调查摸底,初步筛选并择优推荐,填写《河南省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属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由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进行筛选,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二)初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主管部门,组织领域内相关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的评价组,对辖区内申报的生活圈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按照《河南省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自评表(试行)》(附件2)进行评价打分。得分85分以上的生活圈方可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
(三)推荐。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对通过初评的生活圈进行综合排序,按照《河南省2025年度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4)分配的指标,联合行文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
(四)复核。省商务厅、财政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推荐的生活圈进行材料复核和现场核验。
(五)公示。在省商务厅网站对拟培育的“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省商务厅、财政厅将联合发文公布名单。
(七)奖励。省财政厅依据名单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相应县(市、区),由县(市、区)拨付到相应街道办事处(镇)。街道办事处(镇)严格按照《河南省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财政奖励资金使用范围指导清单(试行)》(附件5)明确的范围分配和使用奖励资金。
四、推荐材料
(一)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文件;
(二)加盖申报主体,申报主体所属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申报主体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河南省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申报表》(附件1);
(三)市级评审组所有成员签字的《河南省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自评表(试行)》(附件2);
(四)加盖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河南省2025年度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五)其他需求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推荐。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培育,是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和激励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宣讲动员,提高政策知晓度;细化工作流程,密切跟踪掌握工作情况,借鉴学习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指导辖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社区积极申报,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行动负总责,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财政主管部门要履行好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责任,指导获得奖励资金的申报主体正确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严格把关,按时申报。各地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与申报单位充分沟通,实地查看参评生活圈,全面客观开展初评和推荐工作。各地推荐数量按照附件4分配的指标,不可超额推荐。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并同时提交PDF扫描版,于11月28日下班前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李婉婷 0371-63576801
省财政厅服务业处 李 菁 0371-65808993
附件:
1.河南省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申报表
2.河南省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自评表(试行)
3.河南省2025年度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荐汇总表
4.河南省2025年度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申报指标分配表
5.河南省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财政奖励资金使用范围指导清单(试行)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31日